請願程序: 常見問題解答
-
當請願書提交給選民登記官辦公室處理後,倡議者或任何人士是否可以得到特定請願書的進展情況?
不可以。在處理請願書期間,選民登記官不能透露任何資訊。
-
請願書的部份章節是指什麼?
請願書的部份章節可以是單頁或多頁,並與一份傳閱聲明穏妥地裝訂在一起。
-
在傳閱請願書時,是否有我應該考量的關鍵事項?
有的。對於任何簽名收集者來說,以下是一些重要的考量事項:
如果選民不確定他們是否以當前居住地址登記投票,請讓選民查詢他們的登記狀況,如果需要,可以在簽署請願書之日或之前填寫一份新的登記表來重新登記。這很容易!他們可以上網查詢自己的登記狀態,如果需要,可以在「查看您的登記狀況」頁面重新登記。
登記表應立即提交。 登記官辦公室將登記表上的簽名日期(如未填寫簽名日期,則為收到登記表的日期)與請願書的簽署日期進行比較。
請願書傳閱者必須在傳閱聲明上正確填寫其姓名、簽署,最重要的是傳閱日期,否則該部分的簽名可能無效。
-
傳閱請願書時是否有需要避免的關鍵事項?
有的。任何簽名收集都應避免三個關鍵錯誤:1) 切勿替簽名者填寫任何內容,2) 切勿允許簽名者簽署多份同樣的請願書,3) 切勿篡改請願書,如拆掉訂書釘、撕去副本或使用塗白修正錯誤。
如果簽名者因身障而需要協助填寫請願書上的資訊,傳閱者可以協助填寫簽名者的資訊,然後讓簽名者自己簽名。如果簽名者甚至無法簽署自己的姓名且沒有其它合法標記,則簽名者可以在簽名欄上畫「X」。傳閱者必須在請願書上此條目附近註明提供的協助,並作為見證人簽名。
-
請願書簽名可以在不同時間段分批提交給選民登記官辦公室嗎?
不可以。所有請願書簽名必須全部同時提交。全州的罷免請願書除外。
-
任何人都可以向選民登記官辦公室提交請願書簽名嗎?
不可以。只有倡議者或倡議者所授權的人可以遞交請願書簽名。
-
簽名者可以撤回請願書上的簽名嗎?
可以。 簽名者可以在請願書提交日之前要求撤回簽名。
-
請願書的簽名者可否簽署多份同樣的請願書嗎?
不可以。由於分配的加權平均值(隨機抽樣),重複簽名會給請願書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。
-
在向選民登記官辦公室提交請願書之前,請願書發起人能否檢查是否有重複簽名者?
可以。 劃掉任何重複和無效的簽名將有助於請願書的真實比率。
-
選民登記辦公室收到多個請願書之後,在處理時是否會優先排序 ?
不會。登記官辦公室將按照收到請願書的順序進行處理。
-
選民登記官辦公室完成請願書的處理後下一步是什麼?
全縣請願書的調查結果將提交給縣監察委員會。
城市請願書的調查結果將提交給相應的市書記。
地區請願書的調查結果將提交給相關機構。
在全州的倡議、公投或罷免請願中,登記官辦公室將向加州州務卿提交調查結果。一旦完成調查結果的收集,州務卿將決定請願書是否在全州獲得足夠的簽名。